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到大冶法院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23-05-23 点击数量:2714

5月23日上午,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程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冯维汉,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卢晓东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人员到大冶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柯劲松,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建华以及未成年保护工作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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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对大冶法院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开展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展开深入调研,详细分析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此次调研活动很有意义,让我们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有了新的认识,建议司法机关进一步延伸法律触角,为守护未成年人成长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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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玮对大冶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大冶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充分发挥司法对未成年人的优先保护、全面保护、特殊保护功能,构建起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N”全方位保护机制,取得了良好成效。希望大冶法院继续立足职能职责,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在今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推出更新举措,展现更大作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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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敬涛表示,大冶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司法职能,延伸司法触角,纵深推进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依托“1+N”未成年人保护模式,通过法治副校长、庭审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司法晴空。

近年来,大冶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的政策精神贯彻到各个审判领域,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始终坚持能动司法,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狠抓源头防控和后续教化,成立黄石首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开启“1+N”未成年人保护模式,全身心、全方位、全链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刑庭荣获全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