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

发布时间:2020-01-17 点击数量:334


大冶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 (1).jpg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全院干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1月16日,大冶法院在四楼视频会议室召开专题报告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市委巡回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教务股股长曹春生受邀来院开展专题宣讲。

大冶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 (3).jpg

宣讲会上,曹春生系统地梳理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基本框架,紧扣会议主题,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三个方面,对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述和讲解,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将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

曹春生从社会主义理论及中国的实践探索说起,他讲到,政治制度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模式,鞋子合不合脚,穿的人知道。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国情注定了中国必然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思想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在处理国际事务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彰显了世界影响力,它的优越性和科学性已经被新中国七十年以来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所证明。

曹春生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是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最终落脚点。一是要加强四个治理。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二是强化制度意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更需要牢固的制度意识作为支撑。制度意识是制度执行的思想基础,也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前提条件。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增强制度意识,并自觉遵守、维护和执行制度,才能切实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三是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做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表率,做到按制度办事,不逾越制度、不违反制度,坚决杜绝选择、变通、打折扣等现象,不断增强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四是要加快干部队伍现代化。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要求,通过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等方式,打造一支具有公共精神、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和治理智慧的公务员队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大冶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 (2).jpg

此次宣讲内容丰富,主题鲜明,既有政治理论性,又有现实针对性,受到广大干警的欢迎。全院干警表示,要肩负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赋予的重要使命,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用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指导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报告会由党组成员、政治入主任方新明主持,法院全体干警参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