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志刚到法院调研指导“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7 点击数量:337

2月3日,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志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自金一行到大冶法院调研指导“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工作。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等陪同调研。 (2).jpg


2月3日,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志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自金一行到大冶法院调研指导“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工作。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等陪同调研。

2月3日,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志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自金一行到大冶法院调研指导“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工作。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等陪同调研。 (3).jpg

调研组一行首先实地察看了大冶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连廊、远程视频审判庭、诉调对接中心及调解工作室等。随后在法院五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2月3日,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志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自金一行到大冶法院调研指导“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工作。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等陪同调研。 (6).jpg

2月3日,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志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自金一行到大冶法院调研指导“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工作。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等陪同调研。 (4).JPG

座谈会上,陈敬涛对调研组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全面介绍了大冶法院整体工作情况。近年来,大冶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始终秉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审判执行、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高标准运行,为助推大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荣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被省高院列为黄石基层法院唯一审判管理工作信息直报点,“四立图一破,以破促发展”破产重整“府院联动”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交流推广,先后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等国家、省级媒体宣传报道。

2月3日,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志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自金一行到大冶法院调研指导“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工作。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等陪同调研。 (5).jpg

大冶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黄开文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详细汇报了大冶法院“四立图一破,以破促发展”破产重整“府院联动”工作的开展情况。近年来,大冶法院坚持立中求变、立中求稳、立中求新立中求效,以推动构建“府院联动”破产重整机制为抓手,打通企业重整盘活、脱困重生之路,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三年,共审理破产案件9件,清理债务约41.84亿元,盘活资产约29.01亿元,释放土地房屋面积约56.68万平方米,走出了一条以立图破、以破促发展的优化营商环境司法路径,实现了“零震荡”“全盘活”“快转型”等良好效果。同时,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后工作打算。

2月3日,大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戴志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郑自金一行到大冶法院调研指导“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工作。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等陪同调研。 (1).jpg

戴志刚一行认真听取了工作汇报,对大冶法院“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大冶“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在全国有影响,大冶法院做了大量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取得了一流成绩。

他强调,做好破产重整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法院要进一步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围绕大冶全局性中心工作,助推大冶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借鉴外地好的做法,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最大合力,把亮点工作做得更好。

他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法院工作,促进“府院联动”破产重整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陈敬涛表示,今后,大冶法院将始终坚持市委领导,积极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切实把握好破产重整这个切入点,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落实落细,奋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持续推进实力大冶、美丽大冶、幸福大冶建设积极贡献法治智慧法治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大冶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