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案巡回开庭,50余名驾校教学员旁听,原因竟是……

发布时间:2023-03-10 点击数量:644

国徽、法槌、法警,两起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巡回审判开庭“现身”大冶徐风驾校。3月10日,开庭现场,50余名驾校学员参加旁听,聆听法治之声,感受法律对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力量。

上午9时,刑庭承办法官顿朝霞宣布庭审开始。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指控,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悔罪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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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某日20时许,被告人李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大冶市新冶大道公安局红绿灯路口处时摔倒。经法医鉴定,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12.8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3年2月某日21时许,被告人冯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大冶市乾塔路万象城小区路段时,被大冶市交管部门当场查获。经法医鉴定,冯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79.9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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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冯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冯某拘役二个月、罚金二千元不等刑罚。

“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坚决不发生酒后驾驶及其他危险驾驶行为。”被告人冯某当庭忏悔。

“通过这次公开庭审,让我们深刻了解到法律的正义,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每个人开车都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徐风驾校教练陈奇表示。

“今天亲身参加庭审,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比平常教练说的和书上看的要形象的多,对我来说感触极深,作为一名驾校学员,一定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驾校学员张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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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是每个司机应遵守的驾驶行为规范,危险驾驶是事故频发的重要导火索,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大冶法院积极发挥巡回审判“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采用“零距离”释法、普法,将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审判庭开进驾校,努力从源头上引导广大驾驶人合法开车,从一开始就学法、尊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