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农妇欲轻生 法官疏导解民忧
5月2日,殷祖法庭审判员曹中文在执行一离婚纠纷案中,通过耐心疏导,打消了离异农妇朱某轻生念头,督促被执行人郑某给付了1万元经济帮助金,有效消除了一起重大涉诉隐患。
1991年11月,刘仁八镇岩山村村民郑某(男)与朱某举行婚礼,婚后生育一儿一女。2007年,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郑某外出不归。2011年9月,郑某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诉至殷祖法庭,要求与朱某离婚。诉讼中,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郑某同意给付朱某经济帮助金3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郑某仅支付2万元。今年4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因郑某在外下落不明,导致执行工作受阻。
5月2日,申请执行人朱某来到殷祖法庭要求继续执行,审判员曹中文发现朱某精神恍惚,遂耐心进行劝导,细心了解她的思想。原来,朱某在与郑某离婚后,发现郑某很快又与她人结婚,心理非常不平衡,加上自己生活困难,调解书确定的经济帮助金至今尚未履行完毕,于是产生轻生念头。言谈时,朱某情绪非常激动。因殷祖法庭尹庭长抽调至市重点项目建设房屋集中拆迁工作组,审判员曹中文果断采取措施,一边安慰朱某要相信法院,热爱生活,一边通过郑某亲友打听到郑某的联系电话,在与郑某取得联系后,曹中文严厉批评他的违法行为,讲明拒不履行调解书的法律后果,同时将朱某的困难境况和心理现状告知郑某,要求他履行法律义务。一番推心置腹、情法交融的通话后,郑某被彻底说服,当日委托其亲属送来了1万元现金。经曹中文长达6小时的谆谆劝导,朱某终于解开了心结,领取了1万元经济帮助金,心情平静地离开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