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中院督导调研大冶法院疫情防控和审判管理工作
4月16日上午,黄石中院党组成员王军一行到大冶法院督导调研疫情防控和审判管理工作。大冶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敬涛,党组成员陈新栋,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柯建华,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陈红及立案庭、法警队、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参与调研。
王军一行首先实地查看并了解诉讼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大冶法院关于诉讼服务中心为做好“后疫情阶段”工作而制定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方案及截至目前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征询了化解疫情期间案件审限问题、提升审理质效、加强业务指导及沟通交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大冶法院疫情防控工作和积极开展“线上”审执工作成效给予肯定。
就如何做好下一步疫情防控和审判管理工作,王军强调:
第一,加强疫情传播风险防范。根据专家提示,无症状感染者、输入型病例传播风险依然存在,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会因为疫情原因而中断,大冶法院是黄石地区基层法院中案件数量居前列的法院,因此务必加强干警的风险意识,加强规范防控的培训力度,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力量,认真做实做细来院群众的查码登记、测温消毒、安检分流、心里疏导等工作,在已有方案基础上加深思考,对可能发生风险进行提前预判并做好应对安排,杜绝隐患。
第二,履职尽责提升审执效率。由于疫情原因,法院正常诉讼活动、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承办法官要履行职责,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妥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建立互动机制,认真分析审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抓住审判管理核心指标,着力提升审执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第三,通力协作化解矛盾纠纷。审慎面对疫情期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做好向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汇报工作,加强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驻院人民调解员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法官立案审查、信访接待队伍,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解纷途径选择,切实为群众解难题。
陈敬涛表示,大冶法院将坚持依靠党委领导,服从大局,服从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审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