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应山水之“邀”,传冶法清音
6月5日,晨光微泄,枝头跳动的露珠在朝阳下碎成点点金星,与大冶法院干警们胸前的法徽交相辉映,恰似盎然绿意与现代法理在初升日光中紧紧相拥。
在大冶湖高新区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首单宣讲活动现场,一场应山水之“邀”的约会正在酝酿——大屏幕上,城市里叶脉般的绿荫、湖面闪烁的波光与基层环保人员巡查的身影交替闪现,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片、“微光筑绿”最美基层环保人系列视频的每一帧,都叩击着在场者对绿水青山的共鸣。而人群中,一抹“法院红”格外醒目——大冶法院正以宣讲之力发出法治回响,为这场生态盛宴注入硬核守护。
“违反法律规定采伐林木,即便是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咨询台前,环资审判团队干警的一句话,让围拢的群众纷纷点头。
法院干警们化身“生态讲师”,用环保袋、宣传手册搭建起普法微课堂:禁渔期捕鱼需承担生态赔偿、非法采矿面临刑责……这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被拆解成通俗易懂的“环保生存指南”,大家听得津津有味:“原来这些小事都和法律相关,以后可得注意!”。
最引人注目的是“四合一”审判团队的互动环节,干警们列举焚烧秸秆、随意倾倒危废等“日常雷区”,结合《环境保护法》以及《民法典》中与环保相关的法律条文,用“法律后果清单”为群众敲响警钟,让生态保护从“口号”落地为行为规范。
100余份宣传资料传递法治温度,20余次咨询解答消融认知盲区。这场从晨光熹微到烈日当空的宣讲活动,不仅是一次普法,更是一次凝聚生态保护共识的全民响应。不少居民表示,通过“零距离”的普法教育,不仅学到了实用的环保法律知识,更意识到自身行为与生态保护紧密关联,以后扔垃圾、砍树这些事,心里都有‘法律秤’了!
应山水之“邀”,传冶法清音。下一步,大冶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法为盾,以责为擎,深入探索“生态修复”建设,推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性修复机制落地落细,让司法裁判成为生态保护的“风向标”,为谱写美丽大冶新故事注入坚实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