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仁法庭为黄石经济开发区一民企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2-09-07 点击数量:1944

   

为进一步优化区域经济发展环境,汪仁法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延伸服务触角,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近日,汪仁法庭为大冶市水泥机械厂追回外欠款10万余元,被开发区领导和该厂干部职工誉为企业的“保护神”。

大冶市水泥机械厂是黄石经济开发区的一家民营企业。该厂于2009年8月为襄阳市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订做生产烘干机、沸腾炉、提升机等环保机械设备。设备安装完毕后,襄阳市某公司下欠大冶市水泥机械厂设备款10万余元未还。该厂多次派人前往襄阳催讨,花去催讨费用近万元仍无结果,无奈之下,该厂于今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汪仁法庭受理此案后,庭长黄宇震高度重视,迅速派出审判员郑文良、书记员胡国艳前往襄阳市,可被告襄阳某公司拒收法律文书,拒不配合法院调解。于是,郑文良、胡国艳果断到襄阳市各大银行查询被告账户,终于在襄阳市交通银行分行营业部查询到被告有存款702753.15元,于是依法冻结其存款103000元。被告见法院动了真格,态度立即转变,于存款冻结后第三天就派出公司经理等人到大冶法院协调此案。在汪仁法庭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襄阳某公司支付原告欠款合计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