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召开“七一”总结表彰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


6月24日上午,大冶法院召开“七一”总结表彰暨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是该院在疫情防控形势大幅好转、全国各地进入复工复产复商复业的情况下召开的第一次全院干警大会,全院干警齐聚一堂,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收获,精心布局新一年的工作。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宝明主持,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组长黄政雄到会指导。







会议对2019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优秀人民陪审员、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通报表扬并颁奖。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方新明宣读了《关于2019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关于表彰2019年度优秀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党组成员陈新栋宣读了《关于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开明传达了中央、省、黄石、大冶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曹玉晖传达了中央、省、黄石、大冶纪委全会精神;党组书记、代院长陈敬涛对2019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并趁热打铁,以《坚定理想信念 筑牢廉洁底线》为主题,给全院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

陈敬涛从“措施办法多、创新亮点多、队伍士气高、整体素质高”四个方面总结回顾了2019年度工作。他指出:2019年,院班子团结务实,全院干警戮力同心、攻坚克难、奋勇拼搏,艰辛付出,精准扶贫、扫黑除恶、切实解决执行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全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益诉讼案件审理以及机构改革、队伍建设、审判管理、法庭建设、机关安保、法治宣传等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在全院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法院成功扛住了收案连续五年大幅上升的压力,法官人均办案攀上325件的高峰,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大冶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嘉奖单位”“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执行局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立案二庭荣获全国“两会”期间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黄石市委、市政府将大冶法院评为黄石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先进单位和黄石市级文明单位。在大冶市级考核中,目标管理、党建、综治维稳、党风廉政建设、信访、防范化解社会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该院均被评为优胜单位。立案庭被大冶市委、市政府评为“迎大庆、保军运”维稳安保工作突出单位。法警队被黄石中院评为专业技能考核优胜单位第二名。机关党委第一支部被大冶市委组织部评为红旗党支部。柯荔、彭杨、潘均衡等干警分别被评为优秀教练员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迎大庆、保军运”维稳定保工作突出个人、优秀共青团干部。
针对下半年的工作,陈敬涛表示,要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司法应对,依法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依法保障国家惠企政策有效落实,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努力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锤炼“不想腐”的思想基础,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千方百计服务复工复产。陈敬涛要求,全体干警要迅速融入新时代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严格按照省高院下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涉疫涉企矛盾纠纷发展趋势、阶段特征和变化规律的分析研判,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运用法治手段稳妥化解“疫后综合症”,坚持谦抑、善意、文明、审慎的理念,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最大限度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为企业疫后重振和社会经济发恢复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当天下午3点,该院组织各支部开展了“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开展专题讨论、党课宣讲、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党员干部进社区、走访慰问退伍军人等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