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24-11-15 点击数量:462

11月15日,大冶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社会工作、关于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的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湖北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黄石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和孙辄同志在大冶市委常委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大冶法院工作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郑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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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要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大冶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强调,全院上下要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的肯定勉励,深刻领会总书记赋予湖北新的时代使命,深刻领会总书记对湖北高质量发展明确的重大任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关心厚爱和殷切希望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二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审判实践中,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三合一”保护、“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共同缔造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大冶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司法贡献。三要对标落实“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要求,推动党建与审判互融互促,持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要全力冲刺四季度各项工作,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任务,用司法办案的优异成绩和实际成效来检验贯彻学习效果。

会议强调,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要聚焦主责主业,主动作为、协同联动,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扎实做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做实做深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共同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升。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防风险、保平安这根弦绷得紧而又紧,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深入细致做好安全隐患及涉法涉诉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严防发生极端案件。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抓实全链条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二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如我在诉”意识切实办好每一起民生“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要聚焦重大节点风险管控把好办公区域安全、守好设施安全关切实提高安防能力及群众工作能力,保障涉诉涉执群众安全和干警安全。四要强化正面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司法为民故事,展现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