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 大冶法院“一步到位”强制执行一起腾退房屋案
近日,大冶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强制清腾涉案房屋并移交给申请执行人,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5月,刘某将东风路下冯村的一户房屋委托给中介机构对外出售,并将房屋钥匙交给案外人李某保管,委托其在中介机构带人看房时帮忙开门。期间,李某冒充案涉房屋所有人,将该房屋对外出售。2020年1月,李某与被告柯某达成买卖协议,以33万元的价格购买涉案房屋及屋内相关财物。刘某得知此事后,要求柯某腾退案涉房屋无果,故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柯某购房时,未尽审慎注意义务,遂依法判决被告柯某在法定履行期限内将涉案房屋腾退,返还给原告。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大冶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承办人张胜明多次前往柯某住处执行,劝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柯某均未回应。法院依法张贴限期腾退房屋公告,公告期满,柯某仍未履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干警按照统一安排,前往案涉房屋,在社区、物业等各方人员全程现场监督、见证下,规范有序开展腾房工作。开锁公司人员对房屋进行强制开锁后,执行干警及公证人员对屋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搬家公司进行清迁……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井然有序,腾房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腾房公开透明。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18人次,出动警车4辆,历时两小时。执行干警当场将房屋钥匙移交给申请执行人,腾房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