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到大冶法院调研指导法庭工作
7月26日,湖北高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二级调研员韩华新、武汉铁路中院研究室三级法官助理贺新安一行到大冶法院调研指导法庭工作,黄石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涛、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等参加活动。
考察组一行先到大冶法院行政楼参观了大冶法院党建工作展板、“法官之家”,了解法院党建、队建工作情况。随后,走进诉讼服务中心,深入了解诉服中心运转机制、线上立案、智能云柜、多元调解平台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化诉讼服务“一站式”建设运行情况,饶有兴致实地查看云调解、“圆桌审判”、能干工作室等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考察组认真听取了大冶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汇报,面对面与参加座谈干警谈话,详细了解基层法院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对大冶法院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表示充分肯定。
陈敬涛从五个方面汇报殷祖法庭工作情况。近年来,殷祖法庭以吴远瑞“山区挎包办案”精神为动力,着力构建“红+绿+金+黑”工作模式,努力打造“生态旅游法庭”,奋力争当共同缔造生力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湖北省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等荣誉称号。一是打造一流法庭铁军,传承为民红色基因;二是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辖区绿色发展;三是公正高效办理案件,树立黑色包公形象;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金色服务招牌;五是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延伸能动司法触角。他表示,今后,大冶法院将用好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坚持守正创新,传承发展,推动人民法庭争当辖区共同缔造生力军,努力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共谋共解,让法庭更加“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当天,考察组一行前往殷祖法庭,实地考察法庭的基础设施、人员配套、党建文化、工作业绩、发展特色等情况,认真了解法庭干警工作生活情况。
韩华新表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枫桥经验”要求我们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需要我们扎实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近年来,殷祖法庭坚持“一庭一品”,工作有成效、有亮点,今后,要进一步让“小法庭”有“大作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深入推动人民法庭融入当地共同缔造的生动实践,创新发展,擦亮品牌,不断形成和丰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让“枫桥经验”在人民法庭绽放时代光芒,促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