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传月 | “家门口”审判,太接地气啦!
“王大爷,听说法院一会在礼堂现场开庭,去不去看看?”
“什么事情,还来我们这里开庭?走走走,去看看。”
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普法宣传”的作用,5月14日,大冶法院殷祖法庭以发生在群众身边常见的、具有示范性的案件为着力点,前往殷祖镇石谷英湾开展巡回审判,邀请该村村干部、村民参加旁听,让法治建设深入人心。
上午9时许,巡回审判还未开始,石谷英湾的文化礼堂内就热闹非凡,引来不少群众“围观”,不一会儿就座无虚席。
2023年,彭某驾驶某公司所有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至大冶市刘仁八镇路段时,与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未戴安全头盔的刘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电动车相撞,致刘某受伤、两车受损,彭某当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协议,故而成讼。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胡国艳考虑到本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教育意义,同时因当事人受伤,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决定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将庭审开到当事人“家门口”。
头顶国徽,拉起横幅,摆上四张黄木桌、三条硬板凳......一个简易而庄严的巡回法庭就搭建完成了。
“现在开庭!”法槌一起一落,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胡国艳严格按照审判流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环节,并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过程有条不紊、规范有序,村民们“零距离”体验了一场巡回审判。因原、被告双方需要庭后继续提交相关证据,法庭宣布休庭,并将在庭后继续主持开展调解工作。
穿上法袍是法官,脱下法袍是“知心人”。恰逢“民法典宣传月”,庭审结束后,胡国艳趁热打铁,以此次庭审案件为切入点,就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常见的违章行为、发生事故应当怎样处理、无责或承担部分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如何主张损失赔偿等问题,结合《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并针对村民们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多形式、多层次地普及法律知识,居民们听得津津有味。活动还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提醒大家遵守交通规则,自觉学法、守法,树立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理念。
“第一次旁听案件审理过程,这种‘面对面’普法太‘接地气’啦!”“平时骑电动车、三轮车都是怎么方便怎么骑,旁听了这次庭审,对文明驾驶有了更深刻的感受,以后一定会遵守交通规则。”石谷英湾村民纷纷表示。近年来,大冶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深耕诉源治理,强化运用巡回审判、法官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把法治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做实“抓末端、治已病”,绘就新时代法治好“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