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地桥法庭假日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9-07 点击数量:1294

   

5月1日,还地桥法庭助理审判员吕洋等干警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开展巡回审判,顺利办结两起民事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交口称赞。

2011年10月,还地桥镇个体工商户王某将26.11吨玉米卖给了还地桥镇秀山养殖场的个体工商户熊某、崔某,但熊某、崔某除支付部分价款外,余款22766.8元未支付。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王某于今年3月31日将熊某、崔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价款及利息损失共计23266.8元。

还地桥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吕洋向两被告送达起诉状和有关材料时,发现两被告已离开秀山养殖场到广东打工,下落不明,导致此案无法调解。5月1日上午,得知两被告“五一”劳动节回家过节的消息后,吕洋立即和书记员刘志刚上门调解。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当场偿还拖欠价款17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刚吃过午饭,吕洋获悉住在东风农场的离婚纠纷案被告方某也回家过节,于是他又与刘志刚一起匆匆赶到原告肖某和被告方某家中调解案件。双方当事人看到法官为化解纠纷,不惜牺牲节假日休息时间办案时,不禁为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因原、被告双方感情破裂,无法调解和好,在吕洋耐心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妥善处理了这起离婚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