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召开法官会议研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统一裁判尺度,4月23日上午,大冶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国志主持召开专业法官会议,专题研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全院员额法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研讨会上,胡国志通报了近年来大冶法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与会法官围绕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重点分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间接损失、车辆属性、责任比例认定等问题。通过对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行深度研判,参会人员分享办案思路、审判经验,为类案统一裁判尺度集思广益、建言献策。通过会议,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有效解决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和规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会议强调,各业务庭室要及时研究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切实促进审判质效提升。要加强沟通交流,就案件审理中的争议问题统一裁判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促进案件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及时总结案件审理经验做法,共享典型案例,适时推广学习,进一步拓展办理思路,努力提高审判质效,推动法院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集中、深入、细致的研讨,有利于法官加深对案件的理解及案件质量的把控,有利于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从源头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发生,有利于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今后,大冶法院将常态化开展法官会议,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进行分析评判,让全体员额法官通过长期的学习和交流碰撞,交流经验做法、弥补短板不足,不断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