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罗家桥法庭进乡村巡回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1-06-23 点击数量: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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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大冶法院罗家桥人民法庭到大冶市罗家桥办事处大林山村巡回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用看得见的庭审向广大村民开展体验式的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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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家就隔了一栋楼,当初也是出于信任才把钱借给他的,现在讨不到利息,只得打官司。”原告华某无奈地说道。据了解,原、被告是同村村民,2017年初,被告陈某向原告华某借款4万,并约定月息2分。2020年初,陈某偿还了4万本金,但未支付利息。华某催讨无果,因而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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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吕洋认真研判案情后,考虑到原、被告为近邻,农村民间借贷纠纷比较多等因素,为充分借助村委会工作人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做双方调解工作,并向村民宣传普及民间借贷法律常识,遂决定进农村巡回审理。开庭当天,法庭干警早早赶到村委会,太阳渐高,庭审准备已然就绪,闻讯赶来旁听的村民均已就坐,此时却仍然不见被告踪影。一些村民开始议论纷纷,“被告不到庭,这庭怎么开啊。”

在书记员郑怡丹的指引下,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员入庭后,书记员报告被告未到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承办法官吕洋宣布正式开庭。 “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将缺席判决。”庭审中,吕洋郑重宣布。庭审严格按照原告宣读起诉状、举证、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程序规范进行。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本案定期宣判。庭审随着法槌敲击声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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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吕洋法官热心给旁听群众讲解民间借贷法律常识。“吕法官,别人欠我利息两年了,也能起诉吗?”“当然可以,不过要注重证据。另外告诉大家,被告缺席可能损害自身权益,法院将视为其自动放弃举证、答辩的权利,并根据庭审情况及时判决。”吕洋抓住机会普法。“要是早点碰到吕法官我就不至于提前把借条还给别人了。”被告未到庭而略显冷清的庭审现场转瞬变成了热闹的法治课堂。

今年来,大冶法院坚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巡回审判走进田间地头、街头巷尾,有力方便了群众,宣传了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