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第一周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同时也是第十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冶法院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12月4日上午九时,大冶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方新明左手轻抚宪法、右手举拳,庄严领誓。全院干警在领誓人的带领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此次宣誓仪式,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法院人最庄严的承诺和最深情的告白,不仅彰显了宪法权威,弘扬了宪法精神,更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警的宪法意识和司法职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尊荣感。大家纷纷表示,今后一定勤勉敬业,努力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宣誓结束后,全院干警又集中收看了《70年法治回眸,我们的自信在这里》专题片。
图为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第一排右二)参加全市宪法宣誓活动
图为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第二排左二)为获奖单位颁奖
图为国家宪法日活动现场
14时,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参加了全市宪法宣誓活动。随后,法院6名干警参加了法治咨询活动,通过展示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践行宣传日宗旨。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
“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大冶法院制作了专题宣传栏,并利用法院司法文化广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片等,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营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