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为加快小额诉讼便捷化流程再造
今年以来,为节约诉讼资源,快速化解小额纠纷,实现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终局解纷制度优势,院审判委员会于2022年8月5日召开2022年第13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大冶市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决定在我院全面推广多元化分流案件,减轻其它诉讼压力。完善小额诉讼的程序规范,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小额诉讼标准的额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和《湖北统计年鉴(2021)》中2020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从2022年度8月8日起,我院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42526元以下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一是要准确把握诉讼程序的制度定位,凸显小额诉讼程序制度优势。二是要坚持简化程序和审理方式不减损权利。
三是要准确把握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和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方式。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明确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小额诉讼一审终审等重要事项。二、如发现案件不适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简易程序审理,但应当向双方当事人送达《适用简易程序其他规定审理通知书》
大冶法院这一小额诉讼便捷化流程再造,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0%以上,对诉讼标的额较小、争议较小的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力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最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保障,让“公平正义”落实到人民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