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殷祖法庭胡国艳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1-07-22 点击数量: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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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冶法院殷祖法庭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促成吴某自愿赔偿魏某6000元,使剑拔弩张的邻里关系得到完美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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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魏某在自家门前屋脚下安装水管,邻居吴某则认为安装水管这一行为影响车辆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吴某动手将魏某打伤。魏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吴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事后,魏某和吴某就赔偿款事宜协商无果,魏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吴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一万余元。

邻里纠纷一律先行调解,这是殷祖法庭一直坚持的工作原则。案件承办人,殷祖法庭负责人胡国艳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中,原告感觉非常委屈,情绪非常激动:“他打了人,连句道歉的话都没说,住院这么多天一次都没来看望。”“本来就是两个人争吵,我已被公安局关了几天,还要赔这么多钱,不合理。”被告说。“那你说该赔多少?”胡国艳抓住时机问被告。几经磋商,在赔偿数额上,原、被告双方的差距开始缩小。“关键是被告一点愧疚都没有。”见原告几次提出这个问题,胡国艳指出:“老话说的有‘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一冲动就动手打人,这是法治社会所不允许的。赔钱多少是一方面,话不当面说开,对你们两家今后和谐相处都不好。”吴某听后,深受触动,当即向魏某表示真挚道歉,并同意赔偿6000元。内心的隔阂已然化解,魏某也欣然接受了这个赔偿数额和魏某的道歉。

原、被告一笑泯恩仇,胡国艳心里的石头也终于放下了:“邻里之间矛盾化解不好,会影响好几代人。现在隔阂消除了,我也就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