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大箕铺法庭进山巡回审理促成村民和解
晨光熹微,山路崎岖。6月30日上午,我院大箕铺法庭庭长程军一行来到大冶市大箕铺镇石家堍村16组龙塘自然村,巡回审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促成原、被告消除积怨,达成和解意向,原告当庭撤诉。
原告石某承包经营户、石某甲诉称,其兄弟之间签订分家协议时,约定案涉地块承包经营权归原告所有。被告石某乙父亲的坟墓安葬于案涉地块。原告为此,要求被告恢复侵占的山地,并赔偿毁掉林木损失。此事,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因而成讼。程军承办该案后,深感此事牵扯复杂,双方当事人已有积怨,处理稍有不慎,矛盾可能激化。为此,程军带着书记员朱勋多次深入涉案地块实地勘察,深入了解案情,在此基础上,多次与双方沟通,但未能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想到原、被告所在的自然村路途险阻,出行不便,程军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山脊上方便当事人诉讼,以打开原被告沟通、调解的突破口。
当天上午,庭审在原、被告“家门口”进行,一些村民参加了庭审旁听。庭审中,程军组织原、被告宣读起诉状、答辩,围绕争议焦点引导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认真倾听双方意见,仔细查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程军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事实是很清楚的,法律规定也是非常明确的,你们都是乡亲,没必要针尖对麦芒。”有的村民也帮助说话,“你们这点事,法官这些天来回跑几趟了,这山脊里没信号、不通水的,够辛苦了。”几经劝说,原、被告也打开了心结,坦诚就是憋了一口气。“谢谢程法官,你这一来,我们把话说开,也就没事了。”原、被告握手言和,对程军连称感谢。原告当场申请撤诉,一起尖锐矛盾得以顺利化解。面对当事人的感谢,程军连连摆手称道:“人民法庭就是为人民设立的,如果跑一段山路就能化解一起纠纷,再高的山脊,法官也愿意爬。”
此次巡回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山脊、搬到村庄、搬到群众家门口,切实拉近了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