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执行干警许红卫为19名民工讨回欠薪19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8-12-05 点击数量:381

微信图片_20181205160812.jpg微信图片_20181205160803.jpg近日,苦苦等待两年之久的黄某等19名民工陆续接到大冶法院执行实施三处干警许红卫的电话,告知拖欠的19元工资款已全部追回,并通知他们领取,为这个初冬增添了一丝暖意。

黄某、李某、尹某等19名民工先后在大冶某环保公司从事车间生产工作,公司一直未与他们签订劳务合同,并从2015年4月至11月拖欠工资达19万余元。接到投诉的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环保公司及法人刘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指令被执行人支付职工工资及行政处罚款合计21万余元。刘某拒不改正。在人社局催告未果后,案件于2017年3月移交大冶法院强制执行。

19万元不是个小数目,特别是涉及到19名劳动民工的合法权益及19个家庭的企盼。执行干警许红卫不敢懈怠,多方查找刘某名下财产,在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后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干警许红卫及朱鹏松又多次带领书记员前往公司所在地还地桥镇工业园区进行现场探查,发现偌大的厂房空荡破旧,办公楼大门紧锁。经向看守人员了解,公司早于2015年停产歇业,负责人刘某拖欠不少员工工资,已不见踪影,无法偿还债务。干警们遂积极与另一股东乐某联系,督促其履行应尽法律义务,乐某推脱这笔钱与其无关,应由公司法人刘某偿还。正当执行陷入僵局之时,敏锐的执行干警发现,乐某投股的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打算接手环保公司所有厂房及机器设备。于是执行干警以此为线索,通过多方调查,证实双方确实签订了转让协议。随后,执行干警连续几天通过电话与乐某沟通联系,并前往该新材料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执行谁知乐某一再推诿,拒不配合大冶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果断依法扣留被执行人大冶某环保公司在该公司的厂房及机械设备转让款21万余元。尔后承办人许红卫又找到乐某及新材料公司负责人谢某至大冶法院商议,并请还地桥镇开发区书记黄晓东做其工作,协调交涉,详细讲明不履行法律义务应承担的后果

功夫不负有心人,11月底乐某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前往大冶法院给付全部工资款。望着拿到工资款后,脸上洋溢浓浓笑意的民工们,执行干警们有说不出的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