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调研指导 大冶法院民事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4-12-05 点击数量:419

124日下午,黄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又明一行到大冶法院调研指导民事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大冶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郑青,院相关领导及民事审判部门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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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上,民事审判部门法官逐一汇报前期学习培训心得体会近年来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疑点、新类型问题。调研组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针对大家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进行了分析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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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做完要检查一下,判决书写完要预览一下,争取办成铁案,经得起考验。这叫预览裁判导向,阅核制就是这种导向。”王又明结合具体案例,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与会人员分享“1234四个导向”审判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和步骤。

“防止不去检验是否达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效果!”“防止不归纳争议焦点,没有主线牵引!”“凡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判决!”“凡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不判决!”为加深记忆,提升学以致用效果,王又明不停地与大家互动,并用几十个“防止”和四个“凡是”解读办案过程中的错误导向和易踩的“坑”。他要求法官在办案过程讲政治、促公正、提效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快乐办案、轻松办案、依法办案,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讲的都是干货,真是耳目一新,收获满满”大家纷纷表示,此次研讨紧扣审判实际,有方法、有步骤、有技巧,为今后的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理清了思路、明晰了方向。

郑青对调研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表示大冶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更新审判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民商事审判工作理念和工作要求,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能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审执质效再上新台阶,为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