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6年第4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余胜利、余跃、余璐、张行伍、吴风先与被执行人袁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暂未查询到被执行人袁建军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因被执行人袁建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余胜利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袁建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袁建军,男,1978年8月8日生,汉族,住大冶市陈贵镇袁伏二村老庄湾9号。公民身份号码:420281197808086134。
执行依据:(2022)鄂02民终24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2835733.33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大冶市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袁建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余胜利承诺奖励举报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30%作为奖励金。
悬赏时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举报电话:余法官 0714-3281182(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72号大冶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政编码:435100
大冶市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