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召开涉黑涉恶案财产刑执行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04-24 点击数量:6945

 

424日下午,大冶法院召开涉黑涉恶案财产刑执行工作推进会,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宝明、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柯建华、执行指挥中心及四个执行实施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黄宝明副院长指出,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法院高度重视,在抓好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坚持“打伞断血”,全力部署开展涉黑涉恶案财产刑执行工作。2018年黄石地区扫黑除恶“第一案”,即乔曙光等涉黑案于2019111日二审判决生效。随后,法院坚持快判快执,及时启动涉黑涉恶案财产刑的执行工作,移送立案20件,涉及19名个人和1个单位。

柯建华局长提出,为确保涉黑涉恶案财产刑高质效执行,有效切断黑恶势力经济来源,涉黑涉恶案财产刑执行工作要严格遵守各项查询规定,所有执行手续一定要在案卷中留痕。在已对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冻结银行账户强制措施的基础上,各执行实施处要进一步加强分工协作,迅速行动,前往武汉、黄石等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展开执行查询工作。

会上,王军院长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大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高度重视,强化政治当担,压实工作责任,努力实现“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目标。所有执行干警务必要向涉黑涉恶案审理看齐,争做全国先进,将涉黑涉恶案财产刑执行案件与普通执行案件区别对待,确保执行效果,确保案件清零,将乔曙光等涉黑案财产刑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他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站位,作为全院中心工作全力推进,牢记使命,压实责任。二要严格遵守最高法的各项执行查询规定,所有查询材料必须做到细致、周到,只能加不能减。三要积极加强与全市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大合力。四要收集更多涉黑涉恶案财产刑执行案件财产线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确保涉黑涉恶案财产刑执行案件快速高效执行到位,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