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3-09 点击数量:1633

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

 

 

大冶市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大冶市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本院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一、大冶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冶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大冶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审理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刑事行政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各类申诉、再审案件。

4依法办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判决和裁定执行事项及刑事案件判决和裁定中关于财产部分的执行事项;办理法律规定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事项。

5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6依法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各类案件的立案登记工作。

7负责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及疑难案件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8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 、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鉴定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协同上级法院及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9负责内部监督和法官惩戒工作。

10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综合计划、装备财务管理、经费保障和基础建设工作。

11负责司法技术鉴定、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

12负责法制宣传报道工作,用全部审判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3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情况

本院内设机构22个,具体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督查室)、综合办公室、审管办(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东岳路人民法庭、罗家桥人民法庭、大箕铺人民法庭、金湖人民法庭、还地桥人民法庭、金山店人民法庭、灵乡人民法庭、陈贵人民法庭、保安人民法庭、殷祖人民法庭、金牛人民法庭、汪仁人民法庭。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5793.19万元,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增长了2.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3.34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8.25%; 其他收入1739.85万元, 2020年增长了41.11%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5793.19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791.31万元,项目支出2001.88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增长了2.52%,其中:公共安全5580.55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3.05%;社会保障和就业212.64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9.71%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为5793.1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了2.52%,其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053.34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8.25%; 其他收入1739.85万元, 2020年增长了41.11%。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中扣减了地方行政编制人员经费预算;二是2021年相比2020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中相应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减少;三是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中预算内基建投资拨款预算减少,向地方财政争取基建资金增加。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053.3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下降了8.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53.34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8.25%;上年结余(转)与2020年均为0万元。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53.3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下降了8.25%,其中:公共安全3840.70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8.17%;社会保障和就业212.64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9.71%

3、财政拨款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中扣减了地方行政编制人员经费预算;二是2021年相比2020年,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中相应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减少;三是财政拨款收支预算中预算内基建投资拨款预算减少,向地方财政争取基建资金增加。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053.34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了8.25%,下降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下降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3334.26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6.61%,其中:人员经费2981.2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3万元。

2、项目支出719.08万元,比2020年下降15.14%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334.26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下降了6.61%,其中:

1、人员经费2981.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58.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67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下降7.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扣减了地方行政编制人员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35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5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年下降了8.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 切实落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4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下降了26.18%,其中:

1)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6.67%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26.67%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年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都有下降,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切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53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5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下降了8.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落实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

办公费20万元,水电费40万元,邮电费30万元,差旅费13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6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18.9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万元;

2、其他收入508.95万元;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增长了158.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发生政策调整,政府采购项目范围扩大;2、与上年相比,需政府采购的项目有所增加。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金额430.05万元,比2020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增长了13.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资产配置预算新增档案密集架的购置。

新增资产主要为业务用房建设16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2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50万元,经费来源为其他收入。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本院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办案车辆运维、人民陪审员、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等支出经费保障。项目当年预算108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5.58万元,其他资金678.8万元。项目长期目标: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需要,推动法院审判业务全面发展。集中精力和资源全力办好案件,妥善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资源经济发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4个,其中: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项目年度目标:满足2021年完成审判工作任务所需要支付的办案费用、人民陪审员以及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等,提高法院案件的执行率,加强法院的执行联动,加大化解“执行难”力度,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和队伍建设。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4个,其中:数量指标2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

(十)其他事项

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 大冶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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