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动态】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让执行案件柳暗花明

发布时间:2023-05-18 点击数量:8632

“申请强制执行后,还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查找财产不是法官的工作么?”很多申请执行人在收到要求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时都会有这样的疑惑。

近日,在申请人积极配合下,大冶法院执行局顺利为申请人追回案款。

“许法官,这家装饰公司接了单子,公司应该是有钱的,麻烦你们前去看看。”

“好的,我们马上调查。”

5月10日上午,执行干警许红卫接到申请执行人邱某提供的被执行人某装饰工程公司这一财产线索后,意识到机不可失,立刻动身前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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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邱某到该公司从事室内设计师工作,约定底薪2500元,业务提成按工程款的3%至5%核算发放。工作期间,该公司以设计不满意为由,未支付其两月工资及提成款,共计9千余元。邱某遂申请劳动仲裁。经裁决,某装饰工程公司在裁决书生效后15日内支付邱某工资9千余元。但被执行人期满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进行线上、线下查控,仍然离执行案款差距甚远。得知这一线索后,执行干警在快速调查的基础上,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利弊分析和耐心解答,促成被执行人当场交付了全部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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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中午,许红卫的手机再次响起,另一申请人卫某告诉承办人,被执行人蔡某是一公司隐名股东,请法院调查处理。

2020年9月,蔡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卫某先后借款17万余元。蔡某偿还11万后,余款65000元迟迟未还,卫某催讨无果,故而成讼。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穷尽查找途径,仍未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办理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在收到这一线索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确认线索无误后,随即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蔡某见隐瞒不住,法院又动真格,遂表示愿意还款,但一次性拿不出全部案款,希望能分期支付。卫某对此表示理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所有申请执行人:依法执行是法院的工作职责,胜诉权益是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在通过执行兑现权益的过程中,大家共同发力的效果自然胜过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提供财产线索”有利于法院快速采取相应措施,让陷入困境的执行案件柳暗花明、峰回路转。解决执行难题,让我们同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