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大冶法院办公室主任杨波萍被最高人民法院​ 评为保密工作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1-08-09 点击数量:12520


近日,大冶法院办公室主任杨波萍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保密工作先进个人。据悉,全国法院有50名个人获此殊荣,其中,湖北省2人。

2018年任大冶法院办公室主任以来,杨波萍结合新时期审判工作实际,始终将保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四大举措”推动保密工作上台阶。

提升“三个能力”,严把干警“意识关”

为适应保密工作新形势要求,杨波萍通过参加专业培训、业余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保密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理论修养和业务技能,努力提升“三个能力”,即保密业务能力、保密防范能力、依法治密能力,并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将保密教育同形势教育、国防教育、法纪教育紧密结合,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保密法》等,引导全院干警树立“大保密”的观念,强化干警保密意识,增强干警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全院营造“人人保密、时时保密、处处保密”的良好氛围,确保将保密工作贯穿于法院各项工作始终。

健全“四项制度”,构建治密“全链条”

多年来,杨波萍始终坚持制度建设,重点围绕涉密文件的传阅传输、微信渠道、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管理,从制度层面上提升依法治密能力,构建治密“全链条”,有效防止了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一是健全涉密文件传阅登记制度,严格传阅范围、对象、时间和程序,切实做到涉密范围不扩大、对象不扩散、时间固定、程序井然。二是健全涉密文件借阅审批制度,凡借阅涉密文件者,无领导审批不得借阅,借阅者不得将涉密文件带至《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地方,借阅后必须定时收回,严防秘密扩散外延。三是健全涉密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制度,严格涉密文件传阅的归档管理,规范传阅过程中的保管工作。四是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领导责任制和信息保密审批制,确保网络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坚持“三防并重”,筑牢防范“监督网”

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并重,加大保密技防设施经费投入力度,加快更新保密技术设备,促进保密工作现代化,提升保密防范能力和水平。一是建立专门的机要保密办公室,配置保密专用计算机、打印机、保密柜。二是在扫黑除专项斗争工作期间,建立专用保密合议室并配置专用保密档案存储柜。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对中心机房进行改造,实现内外网机房分离。同时按要求配备专职保密督查人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保密督促检查,重点对文件管理、涉密计算机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并要求整改,确保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做到“四勤一严”,实现保密“零误差”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杨波萍深知保密工作要干好、干出色并非易事,为此,他始终做到“四勤一严”,即脑勤、手勤、腿勤、嘴勤,科技问题勤钻研,细节问题勤动手,重点问题勤跑路,疑难问题勤请教。保密工作突出一个“严”字,一切按程序办事:受理举报环节,由政治可靠、纪律性好、保密意识强的干警严格按举报线索处理程序办理;档案查阅环节,由查阅档案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分管档案工作领导批准,并会同档案管理人员进入档案室;宣传报道环节,对违反宣传纪律、不宜公开的案件信息,不能进行互联网宣传,实行拟稿人、研究室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多层把关。多年来,办公室经办的机要文件回收率达到100%,没有发生一起错、漏、误、压及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