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执行干警赴咸宁为企业追回案款600万余元
近日,大冶法院执行干警王洪涛等赶赴咸宁强制执行,为大冶某投资公司追回案款600万余元,以高效的执行兑现真金白银,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大冶某投资公司与被告湖北某置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2月11日一大早,执行干警王洪涛收到该案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立即按照“三改三快”的要求,快速会见当事人,快速启动财产线索调查程序。经核实,被执行人湖北某置业公司在咸宁一公司享有到期债权。为防止被执行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王洪涛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执行局长柯建华当机立断,下达立即强制执行指令。王洪涛迅速作好安排部署,恢复强制执行,制做执行裁定书。所有准备工作就绪,已是上午9点多,王洪涛一行来不及吃早点,马不停蹄奔赴咸宁,当天就对被执行人在咸宁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600万余元采取执行措施。近日,执行案款600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
及时核实财产线索、迅速恢复执行、第一时间汇报案情、果断采取执行措施……以最快的速度执行到位600万余元,这是大冶法院落实“五化五到位”,确保服务发展到位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