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家庭的特殊离婚 截瘫妻子离婚不离家
大冶女子陈某与还地桥镇男子胡某自由恋爱,1996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女儿。1998年6月,陈某因交通事故落下高位截瘫。胡某一直照顾她的日常起居,但不能像其他夫妻一样过夫妻生活。今年3月,胡某起诉离婚。还地桥法庭法官觉得,陈某的处境艰难,她的基本生活必须得到保障,于是上门调解。近日,胡某和陈某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他们的女儿由陈某抚养成人,胡某承担女儿的抚养费和离婚后陈某的日常生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