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砖屋前,“零距离”庭审

发布时间:2024-04-23 点击数量:113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指导、教育”的重要作用,4月23日,大冶法院将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开在距离城区50公里外的金牛镇西畈村,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案,并当庭宣判。“零距离”为40余名村民上了一场生态保护普法教育课。

“现在开庭!”伴随清脆的法槌声,在红砖屋前,大冶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庭正式开庭。案件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柯劲松担任审判员独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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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被告人吴某伙同他人商量去打猎“打牙祭”。随后,吴某一行带上狩猎工具——气枪,驾驶皮卡车沿某路段寻找野生动物。发现斑鸠、雀子等野生动物后,吴某使用气枪击发铅弹进行狩猎,共猎杀2只野生斑鸠、2只雀子等。根据群众举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交代狩猎事实,并上交花费20000余元购买的狩猎工具两把气枪。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两支气枪均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具有致伤力,均能够认定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猎,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同时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吴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非法狩猎及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吴某对被指控犯罪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上,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吴某犯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庭审结束后,柯劲松及刑庭法官助理黄辉以庭审现场为“课堂”,结合本次审理的案件向大家强调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呼吁大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守护好“绿水青山”。现场发放保护环境宣传册,向旁听人员介绍田间地头野生动物种类、非法狩猎的危害后果以及面临的法律责任。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家门口的“法庭”更直面感受法治的威严,以后也会以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