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组织学习四个重要扫黑除恶文件

发布时间:2019-04-12 点击数量:6590

 

4月12日,大冶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宝明出席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宝明带领大家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试试“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重要扫黑除恶文件精神。他指出,全体刑事法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

他强调,何某、李某等涉黑案、彭某、柯某等涉恶案已实行挂图作战,全体刑事干警要提升紧迫感,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四个文件的精神,结合大冶法院扫黑除恶实际工作,推动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推进。他要求,2019年是扫黑除恶的关键之年,全体刑事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文件精神,将精神始终贯穿于实践之中,不折不扣地将上级的各项扫黑除恶工作安排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打赢这场人民战争,保障社会风清气正。

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宝明主持,全体扫黑除恶专班成员及全体刑事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