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处王国胜半天执毕两起执行案

发布时间:2018-09-28 点击数量:300

9月27日上午,大冶法院执行一处执行员王国胜通过电话沟通促执行,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为申请执行人追回标的款7万余元。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约了司法成本。

“王法官!我已经把钱打到法院账户了,千万不要把我上‘黑名单’啊!”江西省某检测技术公司负责人阮某在电话里说道。原来,2016年5月,江西省某检测技术公司向华达公司赊购一台价值3万余元的X射线探伤机,华达公司因多次催讨货款未果,遂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本息4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王国胜依法向该检测技术公司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展开网络查询,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较小,远赴外省执行费用又大,王国胜多次拨打该公司负责人阮某的手机,敦促其公司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强制措施,并告知“黑名单”的法律后果。9月27日,阮某因担心自己及公司会被法院纳入“黑名单”,积极履行了偿付4万余元的法律义务。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不到1个月时间。

当天上午,王国胜通过电话结案的还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4年3月,被执行人马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申请执行人阮某借款2万元,法院判决马某及丈夫吕某应偿还阮某本息共计3万余元。

执行立案后,王国胜查询到其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吕某为逃避债务,已跑至深圳,不知行踪。王国胜遂电话联系马某,督促其履行义务,马某推脱其借的2万块钱被吕某赌博输掉,且两人已经办理离婚手续,这笔钱不应由她支付,并挂掉电话。王国胜前后拨打了十几次电话,耐心细致地做马某思想工作,向其释法道:这笔钱是其与前夫婚姻存续期间借款,属于双方共同义务,法院已作出判决,马某必须履行,否则将对俩人采取司法拘留、纳入“黑名单”等强制措施,这样会对在外务工的吕某产生诸多不利影响。在王国胜情、理、法沟通劝说下,马某最终同意筹款3万余元给付阮某,27日,该案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