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到大冶法院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专项督导工作
5月11日,省高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卫逊敏,三级调研员吴晓东一行到大冶法院调研督导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苏宁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苏宁围绕长期未结案件的基本情况、未结原因、办理进度进行了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打算。
卫逊敏一行认真听取汇报,并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到长期未结案件是制约执行效率,影响司法公信力的顽疾,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清零任务;二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抓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增强办案责任意识,提升办理质效;三要进一步穷尽措施抓落实。执行案件基数大,各承办人要对照问题找短板,结合具体案件因案施策,明确化解思路和工作方法,明确问题解决时限,限定结案时间,按要求如期完成长期未结案件清“零”任务。
陈敬涛表示,大冶法院将以此次督导工作为契机,加强与上级法院和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狠抓专项清理和任务落实,聚焦执行案件审限管理和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突出执行强制性,严控长期未结案件增量,确保按期完成清理化解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