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金融案件审理团队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 点击数量:624

关于调整金融案件审理团队成员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审判团队):

因人员变动,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我院金融案件审理团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案件审理团队成员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柯建华主管和参与金融审判工作,员额法官金敏兰,法官助理徐樊,书记员陈敏、甘雨组成金融案件审理团队。

二、金融案件审理团队工作职责

金融案件审理团队以办理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融资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等涉金融纠纷民商事案件为主要任务,探索要素式审判新模式,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实行专案专审,让优化营商环境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制度化,提升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合理引导金融创新,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服务实体经济,努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维护金融秩序、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