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2-09-26 点击数量:3323

大冶市人民法院

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的喜庆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围绕“三大目标”,全面推进“五大跨越”的关键之年,也是大冶法院争创全国优秀法院的基础年。为此,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院党组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开始,集中一年的时间在全院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大冶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实现“三大目标”和“五大跨越”为主题,以争创全国优秀法院为目标,团结带领全院干警,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工作目标

坚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紧紧抓住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的重大机遇,动员组织全院干警团结一心、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为冲刺全国优秀法院、全省文明单位等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凝心聚力提精神。解放思想,提振精神,凝聚共识,增强广大干警创先争优意识,激发创新活力,提升精神区位,构筑精神高地,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的工作斗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身大冶法院科学发展的主战场。

(二)提能善政创业绩。提高干警的素质和能力,使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敢作为,加强学习善作为,紧紧抓住新一轮发展的历史性机遇,谋事干事促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向十八大献礼。

(三)推进工作促跨越。引导干警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冲刺冲刺全国优秀法院、全省文明单位的火热实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推进大冶法院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兴办实事惠民生。动员组织党员干部以“三万”、“城乡互联、结对共建”、“五联五送五帮”等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结合基层实际、群众需求和法院工作职能,着力办好一批谋民利、化民怨、解民难、惠民生的实事好事。

三、主要内容

我院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任务是:

1、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机关党委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颂扬革命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要适时组织党员到延安革命圣地、南山头革命纪念馆、红三军团纪念馆等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自豪感、责任感和自信心,更好地凝聚发展共识、汇聚全院力量,推动法院跨越发展。

2、开展“五联五送五帮”活动。政治处要迅速根据市委的安排做好我院的以联村、联社区、联企业、联农户、联居民,送政策、送项目、送技术、送信息、送资金,帮助基层推动发展、促进和谐、加强党建和帮助群众创业致富、排忧解难为内容的“五联五送五帮”活动,进一步转变法院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警民关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

3、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政治处、审管办、研究室要按照我院《关于开展“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部署落实,全面提升我院干警的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能力,强力推动大冶法院整体素质的提升。

4、启动“全国优秀法院”创建活动。政治处、研究室从现在开始要着手研究“全国优秀法院”创建活动的相关工作,要进行广泛的调研,充分听取各界意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尽快付诸实施。

5、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纪检监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一要整顿思想,解决精神不振、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的问题;二要整顿纪律,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三要整顿作风,解决自由散漫、迟到早退、出勤不出力的问题。

四、活动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2年1月开始,2012年12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评先表彰和成果运用四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1月下旬至2月上旬)

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

(二)推进实施(2月中旬至10月底)

3月份开始,结合中央即将开展的“学雷锋”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以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三八”、“五一”、“五四”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五联五送五帮”活动,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三)评先表彰(7月至12月)

7月份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后,根据中央、省委和黄石市委的统一部署,开展各类表彰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情况作为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成果运用(10月底至12月底)

党的十八大后,将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把在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立足岗位创业绩、树立典型营造氛围等方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务实、管用、易行的制度成果。

五、工作要求

“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班子及各单位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务必把活动领导好、组织好、开展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收到实效。
   一是要建立工作专班,落实领导责任。为确保“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活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池国卿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冯才柱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研究室、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同志为成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各司其职,确保活动取得成功。

二是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政治处、研究室要注意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各单位要开辟活动专栏,强化信息简报上报工作,加大和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和宣传报道力度,努力宣传我院“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的生动实践,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扩大活动的效果。

三是要统筹安排部署,做好法院工作。“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活动的本质就是推动法院审判中心工作的发展,因此,要把开展活动的与推进法院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把活动的成效体现到促进各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上,用各项工作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活动的成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大冶市人民法院主题实践活动任务分解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专项活动

时间安排

责任单位

“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

3至10月

政治处、机关党委

“五联五送五帮”活动

1至12月

政治处、办公室

“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

1至12月

政治处、审管办、研究室

“全国优秀法院”创建活动

1至12月

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

“纪律作风整顿”活动

1至3月

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