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化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22-08-18 点击数量:11021

“近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要和睦相处。”主审法官朱光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道。8月17日上午9时许,在大冶大箕铺镇石家堍村,约20名村民在家门口旁听了因一颗树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一案巡回审判庭审现场。微信图片_20220906164356.jpg

原告石某义与被告石某全父子系邻居。2021年石某义门前的一棵椿树枯死,为防止枯死的椿树倾倒砸坏房屋,村委会派人将树砍了半截以消除隐患。事后,石某全以椿树属其所有,石某义家门口出场土地亦属其所有为由,将石某义挡土墙上的院墙推倒砸毁。为此,原告石某义多次报警,经公安机关和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石某全修复被砸毁围墙,并赔礼道歉。

诉讼中,原告石某义表示,其30年前按政策要求到当地国土部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后建筑的房子,且已经居住近30余年,现在自家门前的土地怎么就成了他人的?被告石某全则认为,其多年前亲手在自家菜地栽种的五棵树,后因石某义要建筑房屋和门口路面硬化,就把挡在石某义门口的一棵椿树折价卖给石某义,但近30年过去也未收到过石某义的买树钱。且未经他本人同意,几十年的大树说砍就砍了。

庭审中,大箕铺法庭负责人、主审法官朱光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被告虽因椿树发生纠纷,但石某全砸毁石某义的围墙实属不对,和谐幸福的邻里关系,要靠大家共同缔造。”经法官耐心劝解,讲明邻里之间应本着有利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并释明砸毁他人围墙的法律责任。最终,原、被告双方答应庭审结束后,和家人一起自愿协商解决纠纷。

近年来,大冶法院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基础上,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推进人民法庭“四个一”建设,以“一村一案”巡回审判全覆盖为目标,到当事人所在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一揽子开展纠纷化解、巡回审判、倾听民意、普法宣传、法治帮扶等工作,扎实推进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形成以法庭为主导,各方力量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让更多的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出村镇”,为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助推大冶奋进全国县域经济50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