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线索举报方式

发布时间:2022-05-23 点击数量:6162

       为严厉打击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决定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一、举报内容


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方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3.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4.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7.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9.其他养老诈骗犯罪活动线索。


市法院


举报电话:0714-3188512


举报邮箱:dyfyyl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