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前化纠纷 电话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2-15 点击数量:505

元宵节前,大冶法院民二庭法官吴杏风利用周末休息时间,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沟通,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月14日,原被告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双方如释重负。

段某与邹某梅是大冶市殷祖镇同湾村民,邹某良是邹某梅娘家弟弟。通过该关系,段某与邹某良相识。2019年2月3日,邹某良找段某借款,称其急需3万元钱投资洽谈做工程事宜。段某认为其姐是同湾人,其姐又同意担保,就答应了,邹某良出具了借条,邹某梅在该借条上签名担保,并约定2020年12月30日还款。借款期满后,段某多次向姐弟俩催讨,邹某良以不在家为由未予还款。段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姐弟俩连带责任偿还本息合计4万余元。

经前期调查后,案定于2022年2月16日开庭审理。

由于两被告外出打工,不能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吴杏风思考再三:元宵节马上就到了,按正月十五前“债主不讨债”的风俗 ,若不及时化解纠纷,很有可能会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吴杏风决定采取电话调解的方式解纠纷,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引导双方回归理性,互谅互让、化解纠纷。

2月13日(星期日),吴杏风一方面做好段某和邹某梅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通了被告邹某良的电话。邹某良一开始不言不语,对法官的劝说置之不理。后在他姐姐的劝说下,邹某良有了回应,他讲述自己的生活艰难,在外地谋生的种种不易。吴杏风抓住被告怕连累姐姐的心理,从情、理、法、诚信等角度入手,对邹某良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说。“人家也是好心帮你,又是你姐同湾人,你不还钱,今后你姐在湾里怎么做人啊。”“你姐好心为你担保却受连累成了被告,你于心何忍。”“后天就是元宵节了,早点还钱既可过个好节,又可安心创业”。在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邹某良最终听取了法官的调解意见。

2月14日,原被告双方一起来到法院,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3万余元,当场偿还5000元,余款将于2023年10月30日前分三次付清

“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速执”,大冶法院秉持方便群众的服务原则,积极通过电话调解、互联网平台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了办案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暖心司法服务。新年以来,已成功结案700余,调撤率达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