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 《中国经济时报》关注我院商事案件“三级过滤”调裁分流工作

发布时间:2024-12-23 点击数量:384


12月23日

《中国经济时报》

刊登报道

    《湖北大冶:法院“三级过滤”畅通商事案件调解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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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本次线上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请被告及时、积极履行调解书中内容,在本月底前向原告支付货款……”近日,在大冶市泰隆村镇银行的“共享法庭”调解中心,驻站调解员吴玉英完成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原告企业负责人张先生感慨:“原本以为要打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没想到通过‘共享法庭’的调解,只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零成本解决了纠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商事纠纷的高效化解成为了湖北省大冶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针对企业通过诉讼解决商事纠纷时间长、成本高、流程复杂的痛点,大冶法院推动“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形成了商事纠纷“三级过滤”的基层治理“大冶模式”,将矛盾调解于诉讼前、化解在萌芽时。

“共享法庭”是“三级过滤”的前哨站。走进大冶市民之家,一块“共享法庭”的指示牌映入眼帘。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进入大冶法院搭建的“商共享E站”线上平台,企业可以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

大冶市法院副院长李惠民告诉记者,该市在综治中心、乡镇(街道)、行业商会、金融机构成立了18家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服务站,整合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资源,服务诉前调解。今年以来,18个商事纠纷“共享法庭”累计完成诉前调解1178件,成功636件,调解成功率达53.9%,为涉诉企业节约诉讼费用近400万元。

当商事纠纷无法在“共享法庭”达成调解时,法院主导的“二级分流”会介入调解。大冶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开文介绍,该院联合人大、工会、司法局等部门,成立了黄石地区第一家诉前调解委员会,有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入驻,并选派一名骨干员额法官负责指导。该院还联合武汉商事仲裁调解中心成立了“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截至目前,已有8家调解组织入驻大冶市法院,能够为企业提供“专家门诊”式的解纷服务。

在科比锐特知识产权(辽宁)有限公司对黄石茵酷百货有限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中,在二级分流阶段,大冶市法院诉前调解中心主任尹辉煌剖析了案件细节后认为,权利主体在六个省、十二家法院提起16起诉讼,原告、被告代理人均在外地,组织现场调解难度较大。为此,大冶市法院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远程视频功能,突破地域限制,实施多方在线调解。最终两家企业握手言和,原告撤回了全部诉讼。此举创造了全国知识产权同类型纠纷一次性“打包调解”的先例。

在三级分流阶段,大冶市法院对一级、二级分流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进行快速甄别、流转、审理,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我们商事法庭专门审理涉企案件,通过集中化、程序化、规范化审理,极大提升了复杂商事案件的审理质效。”罗家桥商事法庭法官助理胡銮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商事法庭共收案890件,平均审理时限同比缩短了4天。

执行难会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为此,大冶市法院在执行局内部单独设立商事案件快执团队,实施速查、速调、速执、速结的办理机制,让纸面上的判决最快速度变为企业手中的“真金白银”。今年商事案件快执团队已累计为辖区企业收回资金1.59亿元。

今年以来,大冶市法院通过调裁分流“三级过滤”机制受理诉前商事纠纷案件3574件,调解成功2920件,调解成功率达81.7%。

“‘三级过滤’不仅为企业解纷提供了便利,更为大冶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大冶市法院代理院长郑青表示:“我们将继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有温度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