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大冶法院精彩呈“宪”
2024年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12月3日至4日,大冶法院广泛开展宪法普法宣传活动,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将宪法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12月3日,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暨习近平法治思想首单宣讲示范活动在大冶东风路街道风华路社区开展,大冶法院干警余健雄参加活动。
“我们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那么这个时候学会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是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最好的方式。”活动现场,余健雄从群众日常生活入手,围绕“物业物权”这一主题,以“法律政策讲解+案例分析”的方式,为社区书记、居民代表、物业代表、社区民辅警等80余人普及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纠纷解决途径等相关法律知识,还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高空抛物”“未入住能否拒交物业费”“房屋漏水能否拒交物业费”等热点问题现场答疑解惑。
这种坐下来“唠家常”的普法方式受到了广泛欢迎。大家纷纷表示:“常见的物业‘烦心事’得到了清晰的解答,也让我们明白了物业公司和业主的良性互动关系,为这场‘家门口’的普法小课堂点赞。”
沐浴冬日暖阳,传递宪法力量。12月4日,大冶法院干警杨杰走进下黄社区,开展“宪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将宪法知识带到群众身边。
“宪法就像阳光雨露,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受益而不觉,失之则难存。”宣讲过程中,他化身“解说员”,围绕“宣传宪法精神 服务居民群众”这一主题,结合大家的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法律问题,引用真实案例,以案释法、细致讲解,为社区书记、党员、居民代表等30余人送上一道法治宣传大餐,营造了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宣讲结束后,干警们深入商户、群众家中,通过发放宪法宣传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用“接地气”的语言向大家普及《宪法》《民法典》中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对大家提出的法律问题耐心细致解答,帮助大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下一步,大冶法院将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持续延伸司法触角,常态化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零距离讲法、面对面送法、接地气普法,助推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守法意识,为大冶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