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组织志愿者助力“河长制”水环境保护
2月24日,大冶法院组织30余名法院志愿者在海螺山港上冯村段开展河长制“护河湖、迎新春”水环境保护活动。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参加并督导该项活动。
天公作美,鲜红的党旗随风飘扬,志愿者们身穿红色小马甲,拿着钳子、垃圾袋等工具沿着河道、岸边栈道拉开清理工作。大家相互配合,干劲十足,对海螺山港沿线的水面及岸边各类垃圾废物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河湖四乱”(乱占、乱建、乱堆、乱采)、“污水乱排”等问题。督导中,陈敬涛院长看到河道内存有人力难以清理的垃圾,当场电话联系金湖街道负责人,讲明情况,发出督办要求:安排专业力量尽快清理河道,保证河水清澈、河道整洁。
陈敬涛强调,要加大巩固河湖环境管护及创文、创卫成果,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河湖长制落实,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为实现河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贡献法院人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