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殷祖法庭成功调解两件公告送达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3-08-21 点击数量:2291

   

近日,大冶法院殷祖法庭审判员曹中文克服高温酷暑等困难,千方百计找到了两件公告送达离婚案的被告,并将案件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受到了当事人好评。

今年3月,原告徐某(男)和原告董某(男)分别向殷祖法庭提起离婚诉讼,两案均由审判员曹中文承办。经向被告亲属及其所在地村委会调查,两案被告郑某(女)和张某(女)均外出打工,下落不明,法庭遂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有关材料。7月1日,公告期满后,殷祖法庭依法开庭审理两案,两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徐某系刘仁八镇东山村村民。2006年经人介绍与被告郑某相识恋爱,2008年,两人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2009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2月生一男孩。2011年春节期间,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被告外出浙江等地打工,与原告分居生活至今。原告刘仁八镇大董村村民董某与被告张某于2005年举办婚礼,2009年6月登记结婚。2006年至2008年,两人生育二女孩一男孩。2010年,被告张某与原告董某因家庭琐事争吵后外出四川等地打工至今。

因两案被告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案件又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殷祖法庭庭长尹泓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承办人想方设法通知被告本人参加诉讼,实现案结事了。曹中文法官迅速理清思路,一边拟好判决书,一边与书记员张谦顶着烈日到刘仁八镇三策村和殷祖镇董口村,多次向被告郑某、张某娘家父母宣传法律,详细告知被告的诉讼权利义务,讲明缺席判决的不利因素;同时,分别到三策村和董口村村委会、刘仁八镇和殷祖镇派出所寻找线索。曹中文每到一处,均恳请帮助寻找被告下落,并留下手机号码,保持热线联系。

功夫不负有心人,7月底,被告郑某、张某先后来到了殷祖法庭。曹中文迅速组织原、被告及双方亲属到庭调解。诉讼中,经做双方和好工作无效,原、被告同意离婚,并分别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调解协议,其中,原告徐某支付被告郑某经济补偿款24000元;原告董某每年支付被告张某抚养小女儿费用3000元等,两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拿到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感动不已,连声称赞曹中文法官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对殷祖法庭化解了两个家庭的“心结”,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表示无比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