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网银失巨款 法官执法显真情
还地桥镇某公司工作人员因网银操作失误,导致31余万元货款流失。近日,大冶法院还地桥法庭干警辗转千里,赶赴天津,在24小时内追回该款,依法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了辖区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
4月10日上午,还地桥法庭庭长程军在还地桥镇工业园某铝业公司联系服务企业时,了解到该公司职员在网银支付货款过程中,误将310669元货款汇入了天津市民安某账户,公司一时束手无策。程庭长当即建议该公司迅速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否则款项流出安某账户后,企业维权将十分艰难。听了程庭长的意见后,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豁然开朗,马上向法庭提交了起诉状。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风险,还地桥法庭受理该案后,分管副院长周钰华和专职审委会委员唐斌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涉企案件绿色法律通道,立案庭、审管办、办公室全力配合,审判员吕洋、书记员刘志刚20分钟不到即办妥了立案等所有法律手续,随即赶赴天津市。当他们辗转赶至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时,已是晚上10时许。第二天上午8点,吕洋、刘志刚不顾旅途劳顿,赶到农行天津津沽路支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依法将31余万元予以冻结,进而通过该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到安某,并争取银行负责人理解支持,共同耐心细致做安某思想工作,消除安某对法院冻结其账户的不满情绪,促使安某当天通过银行转账退还了31余万元。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前后不到24个小时,还地桥法庭干警服务企业、雷厉风行的司法作风,赢得了还地桥工业园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