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掀起小标的案件执行风暴

发布时间:2018-09-06 点击数量:525

 

 

                   一件不留  零容忍

“今天,我深刻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法院执行法官为我这个小案件东奔西跑,我却一直采取躲避的方式来应对,在此,我向负责我这个案件的法官们郑重地说声对不起!”差欠物业费仅千余元的张某被拘传后写下了上述“悔过书”,并将执行款全部交清。他说:“没有想到就这么点物业费,法院也会穷追不舍”。  

   执行生效裁判堪称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根据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特点,大冶法院提出:“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必须力争穷尽一切措施执行到位。”大冶法院召开“小标的案件执行推进会”,针对小标的执行案“小案不小看”,一律采取高压态势,并做出刚性执行要求:“一件不留”、“零容忍”。今年7月份以来,一场横扫小标的案件的执行风暴在大冶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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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当事人母亲装死,执行干警赶赴殷祖镇被执行人家中

 

    (小标)当事人母亲“装死”  也难逃执行

 

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执行人郭某差欠赔偿款1.8万余元,却迟迟不愿赔付这最后的余款。今年元月29日,该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大冶法院穷尽措施,但被执行人数张银行卡上的资金加起来也只有几十元,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该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但其还是没有履行。

在小标的案执行风暴中,今年7月12日,执行实施四处负责人李海江带领干警赴大冶市殷祖镇某村郭某的家中,其母亲见执行干警要拘留郭某,便一下躺在门口紧闭双眼装作昏倒的样子,阻止执行干警进入家门。李海江宣布暂缓实施拘留措施,执行干警扶起当事人母亲,耐心进行劝说,最终说服其母亲,不阻止法院采取拘留措施,郭某被拘留。

7月18日,郭某家人替其交付了全部执行标的款1.8万余元,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司法拘留。郭某说,本以为执行款“大头”都给了,这个“小头”不给算了,结果还是赖不掉。

 

(小标)拒不交物业管理费余款 拘留室中含泪写悔过书

住在大冶蔚蓝港湾的张某,拖欠该小区物业管理费5000元,法院判决后,他支付了一部分,欠余款1000多元,一直不予理睬,该小区湖北康佰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今年8月14日,法院上门将张某拘传,他才将余款交清。

执行实施四处干警余怀东在拘传张某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使之认清错误,真诚悔过。被拘留期间,他含泪写下了一份“悔过书”:“去年的时候,我因物业费未按时缴纳,被本小区物业起诉到法院,起初,法院执行四处余法官一直给我做工作,想将事情处理好。我个人不以为然,错误认为我欠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没有将服务搞好,于是对抗物业公司,不缴纳物业费。后期,法院一直给我打电话要求履行缴纳费用,我选择了拒接电话或敷衍的方式来逃避。” 他还写道:“经过这次案件,我意识到无论在生活中遇到什么事情都要以和为贵,依法处理,法律是公正的,对待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每个公民都要遵法、守法,不要与法律背道而驰。”之后,他心悦诚服地缴纳了执行标的款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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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判决整四个月不履行义务的杨某(中),被拘传。

        (小标)判决整四个月不履行义务  拘留一日即还款

2017年10月,原告张某到被告杨某处承接工地上的工作,双方约定每日工资150元。2018年2月,经双方结算,被告应付工资9800元,被告支付6000元后,称资金不足,要求原告借给他8000元,原告又借给被告现金8000元,故被告共欠原告11800元未偿还至今未付,遂成讼。2018年4月23日,大冶法院判决杨某应当支付原告张某工资款和现金借款合计11800元。但杨某未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杨某仍置之不理,8月17日,杨某被列入失信“黑名单”,8月23日,大冶法院干警赶赴金湖办事处某湾被执行人杨某住处将其拘传。次日,杨某家人火速凑齐11800元交到法院,申请人领到该款,案件执行完毕,杨某被提前解除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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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慑于强制执行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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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局柯建华局长(左一)带队赴执行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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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进行中

       (小标)慑于强行威力 签约定期给付

2017年6月29日,欧某驾驶拖拉机行驶,因避让道路上的洞口,驶入对向车道,与黄某乘坐的三轮电动车发生擦碰,致黄某受伤住院治疗25天。2018年2月2日,法院判决欧某赔偿黄某损失14831元。

7月16日,在大冶法院第二调解室,执行人员召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调解。欧某直言:“你们法院寄给我的执行通知书、责令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限制消费令均已收到。我对本案的判决有异议。”

执行干警告知:“你对判决有异议,可依法申诉,但不影响生效判决的执行,请及时履行法定义务。”

欧某见状,又生“一计”,他说:“我没有钱,无法一次性付清。”

黄某说:“他们家的房子拆了还建,他家有钱。”欧某又提出付一万元结案。黄某对此坚决不同意,强烈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执行干警劝解,生效法律文书必须严格履行,希望你们和解结案,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欧某害怕被拘留随即表态:“我保证在2018年7月20日前付13500元。”黄某碍于情面,同意了欧某的意见,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7月20日,在法院干警的敦促下,欧某按期交付了执行款,历时一年多,黄某终于领到了损害赔偿款1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