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冶法院推行“胜诉即退费”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发布时间:2023-07-06 点击数量:433

2023年来,大冶法院大力推进“胜诉即退费”改革,切实优化退费流程、提高退费效率,解决胜诉当事人退费难、退费慢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项目推进情况及主要成效

大冶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关切的退费问题,将“胜诉即退费”改革作为全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工程、便民工程,创新胜诉即退费流程管理机制,极大地简化了审批流程,实现“胜诉即退费”从立案、审判直至结案退费全流程信息化办理,有效提升退费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取得3个明显良好效果。

(一)退费时间明显缩短。在改革实施前,因各种审批程序繁杂,胜诉当事人退费平均时间为61天。自试点改革项目推行后,通过简化退费审批流程,平均退费时间可缩短至1个有效工作日,比改革前明显缩短。

(二)诉讼成本明显降低。审批“一键办理”,数据线上跑,承办法官直接在线上发起退费申请,财务人员通过法银直连系统将预缴的诉讼费退还至当事人在立案时预先填写的银行账户,改变了胜诉当事人申请退费来回跑的局面,真正做到了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诉讼费“隔空”退。

(三)便民服务明显优化。设置“胜诉即退费”办理专窗,安排专人为当事人提供退费相关政策咨询3000余人次,并保留传统的线下退费功能。进一步加强为民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以“店小二精神”为涉案企业和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主动便利的退费服务。

二、特色亮点及主要措施

实行立审执联动,精准发力,在回应群众诉求中积极求变,在减轻企业诉累中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一)退费实现“四个转变”。“胜诉退费”改革前,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需到法院提交退费申请书、收条、银行账户信息等书面材料,再经逐层审批,时间、精力消耗较大。“胜诉退费”改革实现“四个转变”,即从“申请退”到“主动退”,从退费慢到退费快,从法院自己解决到协同财政部门、银行等合作解决,从靠人力退到靠信息化退,取得显著成效。

(二)胜诉退费“一次办结”。在院机关和派出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环节,开展“胜诉即退费”引导服务,在立案阶段当事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填写《银行账号确认书》,待法律文书生效后,案件承办人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上提起退费申请,为胜诉当事人一次性办结退费。同时,建立由“案件承办法官发起——院、庭长审批——财务支付”的线上流转机制,完成网上审批流程后,承办法官持裁判文书、交款票据、收款人身份信息、银行账号确认书等资料,报送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交由财务部门审核支付,以减少退费流程,确保及时退费到位。

(三)败诉执行“互联互动”。坚持审执并举,加大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的追缴力度,对于不自动履行缴费义务的败诉方,承办法官通过审判系统直接将案件推送至执行局立案追缴。执行局针对有能力执行但拒不缴纳的,开展集中执行,穷尽一切措施确保将诉讼费用执行到位,助力“胜诉即退费”改革落地生根。

下一步,大冶法院将进一步纵深推进“胜诉即退费”改革,确保为民工程取得更好实效,赢得群众更多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