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跑一趟,一次全办结,最好不用跑 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办案实现执行“加速度”

发布时间:2023-07-12 点击数量:445

为认真贯彻上级法院要求,提供更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执行接待服务,20227月,大冶市人民法院设立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一站式”窗口,分设执行立案、执行接待窗口,具有导执指引、执前调解、执行信访、执行咨询等功能,方便群众办理执行事务,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一年以来,执行事务接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当场给付完毕,3小时结案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法院的办事效率真高,真的谢谢你!616日中午12时许,大冶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接待窗口前,当事人向窗口值班执行干警王国胜连连道谢。

201810月,冯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周某借款40万元,双方约定按月息2%计算,冯某仅偿还了部分利息后,余下利息及本金周某催讨无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同意除本金外,支付利息5万元,后期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计算,直至付清。冯某还清本金后,对利息一事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周某申请强制冯某偿还违约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616日上午10时许,窗口值班执行干警王国胜在接待时翻阅案卷,仔细梳理案情,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小,且双方当事人是熟人关系,结案可能性较大,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将他们约至法院面对面沟通,告知冯某再不履行义务,等待他的将不仅仅是被纳入失信限高,甚至还会遭受牢狱之苦

经过执行干警近3小时释法明理,双方协商利息共计65500万,冯某同意当即履行还款义务,通过手机转账方式给付完毕,案件圆满执结。

拒付物业费,执行干警刚柔并济促案结

“物业公司的服务我很不满意,这物业费我一分钱也不会给!”近日,大冶法院窗口值班执行干警潘均衡执行接待时,处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拒不支付物业费。

  在该案中,家住两湖天地小区的、邓某拖欠某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共计5840元,被物业公司诉至大冶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邓某限期支付物业费5840元。判决生效后,、邓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经过网络查控,冻结其账户财产,为了能尽快结案,潘均衡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协商。

  执行干警要求物业公司充分听取、邓某对其提出的相关意见,同时也苦口婆心地劝说、邓某既然接受了物业服务,就应该主动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可是某态度依然强硬,执行干警某说明拒不履行义务将面临被纳入失信与限制高消费,会导致其寸步难行,生活不便。

最后,通过执行干警刚柔并济地对李某做思想工作,其态度缓和,当即主动向物业公司缴纳了全部物业费5840元,该案至此顺利执行完毕。

  新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接待窗口运行一年来,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到“入门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材料有人收,办事有回音”,切实满足了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