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建新调研指导大冶法院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26 点击数量:74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省法院院领导联系基层法院工作部署要求,帮助基层法院发现问题,解决困难,4月26日,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建新一行到大冶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调研组一行深入金湖法庭新址实地调研,仔细察看法庭建设规划图,了解建设筹备情况,详细询问并听取基层人民法庭人、财、物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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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并实地走访罗家桥法庭,全面了解法庭审判质效、诉源治理、商事纠纷“共享法庭”实质化运转、人员编制、软硬件设施、后勤保障等情况,召开座谈会与法庭干警进行深入交流,勉励大家要扎根基层,乐于奉献,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优势,结合“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嵌入式参与共同缔造,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随后,调研组还列席参加了大冶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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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新对本次集中研学进行现场点评并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此次学习研讨准备充分,内容丰富充实,促进了成果转化,达到了预期效果。与会人员要进一步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效。

对于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更高质量发展,刘建新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一是紧紧围绕“一个主题”。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主题,持之以恒促公正、提效率、强队伍,抓实全链条诉源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全面做优“两个服务”。要增强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上级机关服务好下级机关、综合部门服务好审判执行部门”的工作理念,以务实担当的好作风助推法院工作。三是努力实现“三个效果”。要深刻认识“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要求,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切实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四是切实做好“四个一批”。继续加大学术调研、典型案例、优秀裁判文书等精品工程挖掘力度,以“后浪工程”推动队伍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增强法院内生动力。五是努力践行“五大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持续擦亮“四合一”环资审判、知识产权“三合一”保护两张品牌,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