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调四案消
——小标的背后的“大民生”

发布时间:2024-11-19 点击数量:284

虽然每个人只有2万多块,但对我们来说是一年的开支……感谢法官,让我们工资有了着落。调节室外,几位农民工多次哽咽地表示感谢。

近日,大冶法院殷祖法庭成功化解四农民工欠薪纠纷,10万余元的工资有了盼头,四家农民工兄弟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该纠纷的妥善高效解决,不仅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也避免了大规模的群体上访,是以司法之力保障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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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某四名农民工系同湾村民,2021年3月初开始在余某承建的工程处从事木结构安装工作2021年8月份工程结束,余某却因资金紧张,拖欠某等劳务费共10万余元2024年2月8日,久催不还的余某向侯某等四人出具欠条,承诺在2024年3月支付1万元,余款在2024年12月前结清。期满后,余某仍未支付任何费用,侯某等四人遂向大冶法院提起诉讼,四起案件均流转至殷祖人民法庭办理

考虑到该批案件涉及多名农民工血汗钱,处理不及时极易引发群体上访殷祖法庭庭长胡国艳在综合评估后,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然而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工作,不便到庭参加诉讼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农民工参与诉讼的成本,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胡国艳采用“微信+电话”方式进行远程调解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白天均要工作,胡国艳利用午休、晚上等“碎片”时间见缝插针地进行调解工作。经过胡国艳的耐心劝导,余某认可了拖欠侯某等四人劳务费的事实,但是自己承接的工程大部分款项没有回款,确实存在还款困难,一时无法支付全部拖欠劳务费。

胡国艳表示理解余某的难处,但也向余某释明国家的政策、法律,以及拖欠农民工劳务费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使余某充分认识到了拖欠的劳务费的错误做法。同时又耐心地与四名原告沟通,希望其给予被告方一定的谅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向四原告支付其拖欠的全部劳务费,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年关将至,又进入了农民工欠薪纠纷的高发期。农民工如果遭遇欠薪,保存好有效证据至关重要。务工前,农民工应与用工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最大程度保护自已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希望农民工追讨欠薪时,不能意气用事,要冷静理智、依法依规追讨。一旦遭遇欠薪可向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寻求协助解决,还可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