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化解孩子“争夺战”,婚姻尽头得体面

发布时间:2024-12-27 点击数量:153

白头偕老是每对夫妻的美好愿景,但当婚后甜蜜被鸡毛蒜皮冲淡,沟通匮乏、角色缺位,两个人就会转变为对方的“差评师”,那些藏于细枝末节的“爱”,最终也会败给生活琐碎。

一段关系走到尽头,礼貌离场是最好的成全。近日,大冶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让有情人终成怨侣的半路夫妻体面告别,一起为十一年长跑画上句号。

原告向某与胡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小涵(化名),因夫妻性格差异较大,长期异地分居又加剧了矛盾,一段缘分就这样在争吵和猜忌中被消磨殆尽。

不同频的婚姻对双方都是一种折磨,几经挣扎后向某决定通过诉讼及时止损。2023年,法院在了解情况后多次劝解,认为夫妻二人还有和好的可能,遂对向某的诉讼予以驳回。

双方在之后一年尽力挽救婚姻,但未能消除误会和隔阂,反而换来了更激烈的争吵和质问,向某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但这次离婚,却牵扯出了更大的矛盾和难题。

“法官,婚姻对我俩来说已经成了负担,我在外地工作,却常常因为对方的质疑陷入绝望,我觉得我快要被逼疯了。我可以什么都不要,请把我女儿判给我,我能给她好的教育和好的生活。”向某恳求道。

胡某也认为分开是最好的方式,“我同意离婚,但是孩子是我生的、我养大的,你甚至记不清孩子念几年级,你以什么立场要孩子?”

一方矮矮的圆桌前,离心的二人剑拔弩张。从同心同德走到相看两厌,他们自愿携手走入婚姻,却无法一起走出这场“亲情”的困境。

身临其境一场歇斯底里的争吵,承办法官深知,离婚已成定局。但法结易解、情结难开,好聚好散、各退一步才能走出婚姻“死胡同”,让孩子有一个光明的未来。

“你们虽然不再是夫妻,但是一直都是爸爸妈妈,作为父母,更应从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问题。”

“你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想将离婚带给小涵的影响降到最低,想尽力给小涵更好的生活,所以大家换位思考一下,总有一方要妥协,希望你们能为了孩子,给这段感情协商出最后一个‘答案’。”

承办法官的话如同春风化雨,将双方拉回了平静。

“我在来之前其实已经规划好了所有,我可以不要抚养费,你可以随时看孩子……”向某打破沉默。

“但是小涵毕竟是女孩子,她上学、放学、做作业都是我陪着她,她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与我相关,我能给她我所有的爱”,胡某也轻声开口:“孩子跟着我会更好。”

经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孩子由妈妈胡某抚养,向某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以及承担孩子的部分教育、医疗等相应费用,并享有探望权。作为一名丈夫、一位父亲,向某也同意支付胡某经济帮助款5万元,为其母女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

“法官,谢谢您!我想明白了,孩子不管跟谁生活,都是我的孩子,今后,我对孩子的爱会一如既往,也会配合孩子妈妈教育孩子、陪伴孩子,她健康快乐地成长比什么都重要!”事后,向某紧紧拉住承办法官的手,无限感慨。

圆桌两端,二人泪眼婆娑,跨越数十年的争吵在此刻归于平静,调解室外,一树阳光泛泛。

 

父母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发生纠纷时,不仅要根据法律规定办案,要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防止出现案结事不结。婚姻终止,亲情不断,大冶法院始终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从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量情、理、法等因素,以情释法,不断强化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以家庭和谐“小平安”推动社会和谐“大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