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大冶法院刑庭荣获全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

发布时间:2023-01-17 点击数量:556

日前,2021-2022年度湖北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名单公布,大冶法院刑庭荣获“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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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冶法院高度重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刑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狠抓源头防控和后续教化,全身心、全方位、全链条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沐浴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进。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作为审判工作的重心,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少年法庭,搭建青少年维权平台。成立分管领导主抓、刑事、民事审判庭庭长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挑选政治素养高、责任心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干警充实未成年人维权队伍,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体系,为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落地、见行见效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司法温情,感化“迷途羔羊”。对涉未成年人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广泛开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女性法官深入农村、学校,送法律知识、送书包书籍;建立立案、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绿色法律通道,热情接待当事人,对未成年人维权事务“优先安排、优先办理”。针对青少年青春期敏感、自尊心强等特征,推行“圆桌审判”方式,从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街道等单位聘请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士担任特邀陪审员,以去威严化的“圆桌”方式,对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庭审帮教,感化他们早日走上正轨

三是法润幼苗,当好司法“园丁”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活动,与媒体联手打造“公众开放日”,邀请学生、老师、家长和社会各界代表来法院参观,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利用各种节日开展法律服务,选择典型案例巡回开庭,以案说法,促进全民尊法守法,营造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浓厚氛围。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以真实的未成年刑事案例为素材,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通过学生的亲身参与,提高未成年人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法治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宣传教育效果。依法严惩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的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清除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害虫”,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健康成长。

四是护航成长,舞好花式“回马枪”。审结完毕后并同步实施“判后回访”机制,不定期深入到家庭、学校、辖区派出所、社区,采取座谈、电话、书信等多种方式开展回访帮教70余次。不断完善帮扶机制,建立“1+N”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促进家、校、院共同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网”,定期组织办案法官对判处刑罚的未成年罪犯进行回访,指导帮扶对象的家长、社区干部履行好监护职责,提供心理干预与纠正、亲情观教育、价值观重塑等服务,关注孩子们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推动解决生活、就学、就业等实际困难。